海关版9710、9810申报流程详解来了
4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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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3日,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2号公告,自9月1日起,在包括拱北海关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开展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。

 

 跨境电商B2B出口

 

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,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。

根据企业经营模式可分为以下两种:

 

01B2B直接出口

海关监管方式代码:“9710”

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,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。

 

02出口海外仓

海关监管方式代码:“9810”

适用于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,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。

 

四种监管类型比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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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2B直接出口模式企业资质要求

 

境内企业且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。

包括:

跨境电商企业

受跨境电商企业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

跨境电商平台企业,包括:

物流企业

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企业类型。

已办理注册登记未勾选企业类型的,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。

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清单的,物流企业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《快递经营许可证》。

 

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企业资质要求

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,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。


 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资料要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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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申报流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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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互联网+海关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和货物申报系统,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、传输电子信息。

跨境电商B2B出口有关电子信息报文,沿用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现有的B2C接入通道模式,新增支持B2B出口报关单报文导入;货物申报系统支持B2B出口报关单按现有模式录入和导入。

单票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/涉证/涉检/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“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。

单票金额在5000元(含)人民币以内,且不涉证、不涉检、不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,企业可以通过“H2018通关管理系统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。


Tip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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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,海关从9710、9810对比,两种出口模式的企业资质,备案资料,申报流程,申报系统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。有需要的卖家朋友们可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,选择不同的报关模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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